一、申請前的準備工作及辦理條件
申請外資股份公司分公司變更登記的
二、申請
(一)提交材料:
1、《外商投資企業變更(備案)登記申請書》(內含《企業變更(備案)登記申請表》、《投資者名錄》、《企業負責人登記表》、《企業營業場所證明》等表格。請根據不同變更事項填妥相應內容);
2、《指定(委托)書》;
3、《營業執照》。
4、加蓋公章的隸屬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。
5、變更下列事項的,還需要提交以下文件、證件:
變更名稱:隸屬企業所在地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。
經營范圍:
(1)經營范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,應提交有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;
(2)在中關村科技園區登記注冊的企業申請不具體核定經營項目的,應提交《承諾書》。
提請注意:法律、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變更登記事項需先辦理許可文件變更的,應在辦理變更登記時一并提交變更后的許可文件。
(二)注意事項:
1、復印件加蓋公章、提交材料的材料使用A4紙。
2、如果提交的申請材料不完整、或有錯誤,受理部門應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充或修改的全部內容。
3、在辦理各類外商投資企業登記注冊時,如提交的文件、證件為外文,均應附中文譯件。
4、建議在登記過程中不要更換被委托人。如被委托人發生變化,請重新提交《指定(委托)書》。
5、如果委托有資格的登記注冊代理機構辦理,應提交加蓋該代理機構公章的代理機構營業執照復印件、《指派函》、《委托書》、代理人員的資格證明及身份證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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